我叫毛毛,是只博美,来自遥远的沈阳,虽然我个儿小,可是你千百万别瞧不起我,要知道我可是身世显赫呢,因为我的爸爸在沈阳的狗狗比赛中拿过一等奖呦!可异,那时我还小,不懂事儿,要不然一定保存好爸爸的照片夷你们显显,让你们开开眼,哈哈。也是因为爸爸的缘故,也出身名门的我从小就被养在了杭州,我的主人说,他第一眼看到我就喜欢上了我,下定决心要把我带到“人间天堂”来生活。说实说,这儿的人虽然没有东北那疙瘩的人来的爽快,但是对待我们这群小家伙可是游刃有余啊,就像这儿的春雨般,软绵绵却恰 当好处。我是我们家的小霸王。我要的东西我会奋力夺取,所以邻居阿姨们都有点怕我,觉得我是小强盗,经常看见我就绕路走。有一次,我在楼下溜达,突然,眼前出现了我想要许久的小铃铛玩具,哇,当时我就像刚上满子弹的枪,还没等主人拟就过来,我已经一个跟头扑在了手拿玩具的小朋友身上!这次出击很成功,当然,你们也能想象,那孩子吓的呼天抢地,小主人连连赔不是,而我,也挨了几个拳头后,正沥地玩咬我的新玩具。为此,我的小主人也是伤透了脑筋,经常拿“再不乖!就把你拿去邺了!”来威胁我。哈哈,告诉你们呢,其实主人非常爱的我,没有我的夜晚,她还经常睡不着呢!
还有件事儿让她烦恼,就是我是个超级惹事王!这也是实在没有办法的啊,谁叫我是个小男生呢!还不是青春期嘛,争强好胜的武打场面再所难免嘛。我啊,最讨厌的是隔壁单元的那中大麦町犬,人称斑点狗。他的主人叫他PETER,哎,好好一只中国狗,干嘛叫洋文名,像我,毛毛,叫起来多动听,哼,反正我就是不喜欢他!他还有一个破习惯,总喜欢欺负别人,身为名门之后,我总不能见死不救吧!所以,我给自己下了目标,见一次“杀手斑”,就要“灭”他一次。
就当是为民除害了。可是,你知道,我就那么一点大,靠身体,那绝对不是他对手啊,所以不能武夺就要智取!每次,都是我先去挑衅他,扯扯他的腿毛,咬咬他的尾马,或许索性,在他腿上尿尿,惹毛了他必定是会追咬我的,这时我逃就是了,银铸背景音乐不能少,我还必须时不时的发出“呜呜”的可怜声,就像被恶儿狼欺负了似的。这要的场面谁见了都会斥责“杀手斑”没人性了啊。他的主人也经常因为这个而责罚他,哈哈,真是爽歪歪啊。但是纸是包不住火的,我的主人马上就发现了端倪,几次之后,“杀手斑学舌”的主人也发现了真相,所以,我受到了大众的谴责。最后,我被小主人关了禁闭,她要求我在家闭门思过呢,这也验证了一句人类的老话:结局是悲惨的,过程是美好的。
我在家的日子,那可不是“逍遥”能形容的。都说我们博美是狗中神经病,经常会做些神经质的事情,可我说句公道话吧,我觉得咱们这种群的狗的确很活路,也的确很闹事儿,但是温柔起来也不是一般的温柔哦!瞧我,有事没事,只要主人一往沙发上坐,我就马上屁颠屁颠地跳上沙发盘坐在主人腿上,还是不是地用小爪子拨弄主人的手,让她快来摸摸我,西西,我是不是很会享受啊。在家吃吃喝喝,也不忘记咬咬啃啃,您瞧,那一双双破袜子破拖鞋可都是我的战绩,跃然为此没挨少骂,但是我依然乐此不彼。我啊,特粘人,特怕寂寞,没主人的地方,我是一分种也不愿意待的,所以系于主人们上班离开家门的时刻对我来说是一天中最令人难过的事。这时,您会觉得我特像个女孩子,我乖乖的爬在沙发上,接受他们一个个的“吻别”,望着他们一个个远去的背影。接着,我就一个人睡大觉,睡醒了,主人们也就都回来了!我就是这么一只,总惹事,却总带给家里欢乐的淘气宝!你,喜欢我吗?